华为又刷屏了。
我怎么觉得那个华为员工,应该是前员工吧,贱不拉几的呢!
前员工叫李洪元,2005年到华为,带领一个八九人的小团队,工资9000块,工资后来翻一番啊翻一番,也是事实,所以李洪元对自己的工作还是满意的,虽然经常加班。
工作时间长了,都渴望升职加薪,李洪元也不例外,他发现所在部门业务造假,就想通过举报获得任正非的赏识,从而实现职业晋升。
结果,他被开除了!在公司干了12年,他提出赔偿方案,部门头头和他说说笑笑,居然答应了,答应赔他30余万元。
2018年的三八妇女节,李洪元拿到钱了,是部门秘书私人账户转过来的。
到年底的时候,李洪元被逮起来了,警察上门把他的电脑、手机也收走了。先说他“涉嫌职务侵占”,然后又说他“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再然后说他“涉嫌敲诈勒索”。
在所里一关就就关到了2019年的8月份,关了一年的⅔,有251天,这时候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把他放了,还给了他10万元的赔偿金,算是国家赔偿。
可这个事呢,李洪元还是不太甘心,希望见一见任正非,想给老任提提意见,但消息却传到网上了。这时候,华为的九阴白骨抓功夫又进一步显现,网上的帖子和评论很快被清理一空,还封号呢。
但是大家呢非要就这个事再摩擦摩擦,在狭窄的缝隙里使劲摩擦,火花滋啦滋啦地,终于,喷薄而出,谁也阻挡不了这个全民式高潮了。
这就是网上广泛传播的关于华为的这么个梗:“毕业985,工作996,离职251,维权404。”
这件事啊,我总觉得这个李洪元贱嗖嗖的,如果在我面前,我想一巴掌扇他去茅坑吃屎。
这不明摆着吗,这就是一起恶意构陷啊,李洪元想要升职没什么问题,如果想要通过举报升职,举报内容确实是部门业务造假,也不是什么问题。
关键在于,你举报有用吗,老任没有尿你吧,反而是部门头头串通一干同事在构陷你、诬告你,要把你弄进监狱,据说有三个同事作证指认李洪元就是敲诈拉索,这要是让他们弄成了,好家伙,肯定得判十几年,还得罚款,基本就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了。
把你往死里整啊!
李洪元是怎么表现的呢?已经被关251天了,获得了10万元赔偿,他说“拿到钱,内心挺高心的”。
是的,没工作了,大半年的啥也没干,就在所里发呆了,发呆还弄到了10万元,你是该高兴啊。
你那么贱,你不为你251天委屈,我却为那10万元委屈,那是我们大家的钱,凭什么让我们的钱为那些作恶的人的恶行支付呢?
谁是作恶的人?就是诬告构陷李洪元的那些人啊。他们打击报复,虽然没把李洪元给弄死,但却让国家损失了10万元。
事情出来以后,李洪元还深情款款给任正非写了一封公开信,他在信里表示:“最近网络上舆情汹涌,这并不是我本意,虽然我最终还要找公司讨要陈述,但绝不会采用这种方式,我对于自己的不小心想在这里对您和公司表示歉意,这种舆论的发生,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同时损害了我和您的利益,因此我在这里表个态,如果公司愿意,可以以我的名义来追究某新浪大V的法律责任。”
看到没,人家要搞死他,他却向任教主表忠心,要帮助人家追究网上那帮子帮他呐喊的人。
一股子狗味。
这狗还在公开信里说,对于遭受的“最严酷的打击报复”,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不后悔到华为12年。
要是顺利把丫的送进监狱了,老婆就是别人的了,女儿也要喊别人爸爸了,那时候,依然是无怨无悔吗?
这件事,我并不是说任正非一定深深参与其中,但任正非肯定是有责任的,打造出了这么恶劣又凶险的工作环境,任教主真的没责任吗?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激情澎湃地写评论,概括成一句就是:华为,你要道歉。
昨天晚上,华为回应李洪元事件:“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利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意思是:你告我啊!
面对风起云涌、波涛如怒的舆论,华为很蛋定,李洪元蛋不定了,他似乎终于想起了被打击报复的事情,并有了一点后怕。今天,他说:“我现在不敢在深圳待着了,已经买了今天中午的火车票,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老家。”
等我发这个文的时候,估计李洪元还没到家,还在急驶的火车上看窗外的风景,那些风景一掠而过,在脑子里留不下任何印象,就像所里的那251天。
我只是想不通,李洪元为什么那么迷恋华为的那个环境,难道把自己当宋江了?
《水浒传》里的宋江在大宋朝混得九死一生,但他坚定地认为朝堂上的皇帝是个好货,坏的只是高俅童贯蔡京杨戬这些人,这些奸臣蒙蔽了皇帝,所以自己一定要爬上去,帮皇帝擦擦眼睛。
李洪元不仅想去,到现在都想去,给任老教主擦擦眼睛,等擦亮了,没准老教主扑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要招他做女婿,要恩准他和孟晚舟共进晚餐,烛光晚餐!
可是孟晚舟现在在加拿大啊亲!
肯定脑子有病,受虐癖,只嫌虐得不够。
我以前认识一个朋友,他就有受虐癖,喜欢别人下指令虐他,让他跪下就跪下,让他抽自己耳光就抽自己耳光,让他用高跟鞋尖插自己屁眼,他也干,不仅不觉得痛苦,还有很大的快感。
这不是简单的奴性了,这是深刻的变态心理。
(本文作者:宋二,文章来源:珀石碧,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