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之间,满CCTV频道中的国家品牌计划,就成了违法广告。到底是什么回事啊?
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及形象,以及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其实,从2017年中央电视台提出国家品牌计划,国家品牌计划的立意挺好的,对一些国计民生的品牌和行业给予了支持,也可以帮助这些品牌进行宣传。到后来,几乎大部分的CCTV频道,包括像《新闻联播》后的广告时段,都出现了“国家品牌计划”的广告。
那么,这一举措将对入选的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出了什么问题才会被群众投诉呢??
首先,这样的一个计划,筛选出来的品种在央视上投放,自然会吸引更多的民众目光,可以说这些品牌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没有钱的小企业肯定就没戏了。所以,这个计划仅仅是锦上添花,不能给企业助力,也不具备什么建设性。
看看中标的前十名单。
1、云南白药,上市公司
2、金一黄金,上市公司
3、格力电器,上市公司
4、京东,美股上市
5、青岛海尔,上市公司
6、美的集团,上市公司
7、洋河酒业,上市公司
8、东阿阿胶,上市公司
9、鲁花花生油,唯一没上市的
10、比亚迪,上市公司。
这就说明,有钱,就可以成为国家品牌,成为大众眼中的超级品牌,确实,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国内14亿民众还有多少不知道它们的呢。还花大价钱上央视,只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成就独家巨头而已。
对于那些努力的小品牌来说,还有空间吗?还有活路吗?
于是,群众就投诉了。连央视都投诉了。
其实国家应该有这样的宣传,要做到强国,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品牌,屹立于世界之上,支持这样的宣传,当然前提是合法。后面的事态有怎么变化,就静等质监总局的调查结果吧。
最后,摘录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于这件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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