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6月12日,上班后,我们将女儿送进医院托儿所,晚上下班时接回家。托儿所阿姨吴国珍也是上海知青,看到我们女儿长得漂亮秀气,格外喜欢,特别照顾,处处护着她,不让其他小朋友欺侮她。女儿也特别听话、懂事,平时文文静静的,极少哭闹。我们爱她如掌上明珠,自己省吃俭用,尽力给她买新衣,买玩具,买牛奶、鸡蛋、糖果、饼干。女儿很乖,糖果、饼干、糕点放在小饭桌上,她从不自己动手抓来乱吃,都由我们拿到她手上才吃。客人来家里看望她,给她东西吃,她总要看看我们,我们说你拿吧,她才拿来吃。我们不表态,她绝不擅自乱拿人家的东西。
1974年7月1日,女儿四周岁了,不进托儿所了,我们上班时,就把她关在家里,让她一个人在家看幼儿读物,搭积木。女儿很听话,一个人在家玩。一堆积木搭了推掉,重新搭,一玩就是半天,不哭不闹。有时,我带她去医院业余文艺演出队排练场地看排练节目,她乐得拍着小手笑个不停。随着音乐的节奏,她也手舞足蹈地蹦跳起来,逗得大家一个个笑弯了腰。莲香调到农四师卫生学校资料室工作后,常常带她到资料室上班。只要给她一本幼儿读物,她专心致志地坐在凳子上看半天。有时,她在家里自己动手洗自己用的小手帕,一遍又一遍,一双小手使劲地搓洗着,那么认真,那么投入。有时我在门前场地上劈柴,她欢蹦乱跳地跑过来,帮我将劈碎的木柴一块块从地上拣起来,放到煤炭棚里。多懂事的孩子!我心里乐呵呵的,放下劈柴,一把将女儿抱在怀里,在她白嫩红润的小脸蛋上不停地亲吻,乐得她“咯咯咯”地笑声不断。
有一次,她自个儿跑到外面自来水龙头上玩水,弄得全身湿透,水淋淋地跑回家。莲香一见,火气就上来了,顺手打了一下她的屁股,训斥道:“再去玩水,打死你!”女儿委屈得哭了,边哭边说:“把我打死了,就没有小孩给你们拣柴火了!”我一边给她擦身洗脸换衣服,一边哄她:“别哭,别哭,妈吓唬你呢!你是爸妈的好女儿,心肝宝贝,喜欢都喜欢不过来,怎么舍得打死你呢!”女儿这才止住哭声,破涕为笑,依偎在我怀里撒娇。事后,孩子才告诉我,她在学校院子里边玩耍,边拣柴火,不小心摔了一跤,去自来水龙头上洗手。谁知水龙头开关松了,直往上喷水,她拼命去按住水龙头,弄得全身湿漉漉的。后来有人走过发现了,才拧紧关好水龙头,让她赶紧回家。
1975年5月4日,因我们思女心切,再三写信要把老二托人带回来,岳母不放心,决定亲自送外孙女到新疆,跟回沪探亲返彊的上海知青薛春林一起回来。我第一次见到二女儿,又惊喜,又激动,真想抱抱她,亲亲她。可她躲在外婆怀里,不让我亲近。刚回来几天,二女儿白天晚上跟着外婆寸步不离。后来,慢慢混熟了,开始叫“爸爸”、“妈妈”了。我们象心疼王颖一样心疼她、关爱她。毕竟是亲生女儿,血浓于水,没多久,我们和她逐渐亲近了。王颖也很懂事,象个姐姐的样子,白天陪妹妹一起玩,夜里陪妹妹一起睡,姐妹俩形影不离,相处很好。岳母看到我们对老二不错,跟老大一样喜欢,也就放心了。老岳母双手闲不住,让我们托人买了些羊毛,在家里一有空就捻毛线。家里有老人帮忙做饭带孩子,我们一下子感到轻松多了。真是家有老人是福啊!可惜好景不长,岳母住了一段时间后,就要回去了,说什么也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