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最初的地方,那些人和事情感美文

回到最初的地方,打从出生就住在那个地方,周围的邻居们怎么说也算的上是半个亲人,碰上面都会打个招呼,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平常大家都聊聊最近新闻,聊聊八卦,突然觉得这就是一种幸福,平淡的幸福。

万家。住在一楼。万叔叔家是开汽车修理店的,有几次都看见他们把车开到家楼下修理,看起来真的很厉害的样子,会修车的男人总是很酷,当然会开车的男人更酷。小时候,经常和他比我小几岁的儿子女儿一起玩,一起去修理厂拉铁捡铁拿去卖,一起创建一个虚拟的公司,誓立以后一起开公司,一起过年放烟花。记得印象深刻的是,住三楼的我和住一楼的他们拉上了传声筒,虽然听得不清楚还是放弃了。在我的印象中,大明很崇拜他的爸爸,想要成为像爸爸一样厉害的人。如今,他长成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学会了修车的技能,他做到了。我看到了一如既往的执着与梦想,相信他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一定走的很坦然。

那些住在二楼的租客,来了又去,影响深刻的是那位卖水果的阿姨和她两个学习超厉害的儿子。平时见面都会给我们水果吃,然后聊聊家常,奥数题不会便下来问大哥哥,虽然似懂非懂。记得除夕夜发生一件惊心动魄的事,小偷潜进他们家偷东西,家里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幸亏发现的早,不然煤气瓶,单车都不保了。后来就搬走,再也没见过了。还有就是一堆年轻人的租客,认识了两个双胞胎姐姐和她们的弟弟们,一起去拍贴纸相,一起打牌,一起看电视。后来也搬走,如今也再没见过。有些人,无意间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带给我们快乐回忆后又匆匆离去,只是充当了一个过客的身份,让我们明白,没有人能一直陪我们到最后,有些路总须一个人走。

住在四楼,也就是我们楼上的一家,曹家。本来是一家5口人,记得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某天放学回家,看到了一具被黑袋包裹着的尸体抬上装着棺材的货车,他的儿子媳妇在一旁。在这之后的几个晚上,我都能听到楼上传来的阵阵的哭声,悲伤逆流成河。我比他们儿子大几岁,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隐约记得,大儿子裕升经常和我一起谈心,坐在楼梯口。还记得一件惊心动魄的事,那是一次放学回家,刚回到车厂,有只掉了链的大狼狗,猛的向我们扑来,扑到了他身上,还好最后没被咬到。而现在,大家都长大了,书读不下去就去打工,在外面打拼几年,才发现文凭是多么重要,又回来读书。每个人的命运轨迹都不一样,怎么样生活怎么样处世,都可能影响我们的一生。但也没关系,人生在世,生命短暂,就应该去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无须害怕恐惧被人的目光,因为没人会记得你,我们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同样是住在一楼的一家人,陈家。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一辆警车来把这家的大儿子抓走了。因为吸毒。还记得,当时我站在警车的旁边看着,一个很帅气的警察对着我微笑,那是我记忆中最好的微笑。陈姨婆,每次看到她,我都会特别亲切的叫她,有时,还会对我嘘寒问暖,我看着她从满头的黑发慢慢的变成现在的白发,她老了,我却长大了。有天我也会害怕周围的人毫无预兆的离我而去,那会是一种什么的心情体会。所以,每次和妈妈打电话,我都会问她最近周围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当然,都是邻居,多少也知道一些家事。叔叔和阿姨有时闹矛盾,记得有次还把结婚证给烧了。不过,还是很认真的把生活过下去,因为女儿。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是一辈子就这辈子怎样也买不到的幸福,很多人想要却要不到。现在大叔叔也回来了,结婚,生了一对双胞胎,一对很可爱的孩子。孩子是父母的一切。

当然,还有那些住在平房的邻居们。

吴家。思豪是我的发小,小学的时候同班,经常放假出去玩拍贴纸照,在家里玩芭比娃娃,那是小时候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了。记得,我经常去她家找她去学校或者去玩,有时会碰巧她在吃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会把煮熟的青菜的根丝剥掉,感觉好好玩,回家吃菜的时候我也剥起来,好玩。现在,她自己在市场开服装店,变成一个会打扮的女孩了。对了,小时候,她身体不怎么好,每次都要吃很多的药,有时脸会浮肿,现在看她的照片,活的那么美好应该就没事了吧。当然,照片并不能代表全部的生活,但希望你可以像照片一样好。她有个弟弟,以前长的不高很瘦小,经常被别人说笑,而现在,长的很高也很帅气,打篮球的男生总是那么有气质,而且现在还去了广州学画画。有时候,就是会感叹,人变化的太快了,快到连好好打个招呼都没有就流失了。很残酷的现实。她爸爸也是司机,每次看到他,都是拿着泡着茶的棕色水杯去开车或者是回家,拖着疲惫的身躯或是抖擞,每次看到我们都会打招呼。阿姨也是一样,见到都会打招呼。给别人一个微笑,就会开心一整天,遇到心烦事再另作打算。一家幸福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不管发生什么,不分开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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