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墨人生散文

每当博物馆或艺术馆有书法展,我就算再忙也会抽出时间去欣赏那些赏心悦目的书法作品,尽管自己写不出龙飞凤舞的字,但是,对于书法艺术的那份喜欢是从小衍生出来的。

喜欢,源自于父亲写得一手好字。幼时,总是看见村民来家里让父亲给写个宅基地申请报告什么的,但更多的是父亲拿着几支毛笔和一瓶墨汁被人叫去写大字。农村里,毛笔字习惯叫大字。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胸襟开阔,从不吝啬这些纸张笔墨,我始终认为父亲这样的胸襟是与他年轻时在太湖边的吴江呆过有关。小时候,父亲和我们说起太湖有48岛、72峰,说太湖是湖光山色天下秀,其实,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太湖是一个什么概念。而当工作以后有机会站在太湖边时,我才真正的感受到太湖之美,面对着浩瀚的太湖,一幅山重水复的天然图画,仿佛自己的胸襟一下子开阔了许多。当泛舟湖上,果然如诗如画,只觉得画里是一种风景,画外是一份人生。

岁月如流,几十年匆匆而过,但父亲教我临帖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当我会写毛笔字以后,父亲就教我临帖了。父亲从写字台抽屉里拿出一本颜真卿的楷书《多宝塔碑》,将字帖置于写字台前,让我仔细观察每个字的形态结构和笔划走势,并且和我强调,如果想写好字,就必须先领会每个字内在的气韵,然后才可以仿照字帖写。

每当我临帖的时候,父亲也会泡上一杯茶,然后,在我后面的八仙桌上面气定神闲地左手持杯,右手不疾不徐地研墨。

父亲那方砚与那支墨条是不容许我们使用的,由此可见它们在父亲心目中的珍贵程度。

我闻着背后的空气中那种特别的淡淡的墨香,又低头嗅嗅自己这块塑料皮的砚所散发出来的臭味,曾在心中说过,以后长大了也买一方好的砚和能够散发香气的墨,但这句话终究还是落了空。工作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拿起过毛笔,更不要说去买什么砚与墨了。

那些雨丝斜飞的日子,父亲但凡操琴抑或写字时,母亲是不会去打扰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围着灶台忙碌着她自己的那方天地。那时候,认为母亲给我们做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一直到后来我明白那个爱字的真正的内涵之后,我才懂得母亲的爱完全是一种奉献。母亲是一名老师,是个有文化的人,而且还会说一口流利的俄语,几年前,我问母亲,年轻时有什么爱好呢,母亲说,她的爱好就是听我爸抚琴下棋写字,看我们读书写字。母亲把自己的爱好藏在岁月的灶膛里,变着戏法奉献给我们一份份可口的饭菜。

我看书写字的那张写字台上方的窗户上,两扇窗门板上面各贴着父亲书写的毛主席的诗句 “梅花喜欢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诗中不屈不挠的斗志陪伴着我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一直到后来参加工作,如今想,这才是父亲无声的教育。

我觉得父亲的字有颜体的遗风,这是我从他那本破旧的《多宝塔碑》得出的结论。父亲教我临帖时和我系统地说过颜真卿和柳公权两位大书法家字体的特点,那个时候我记得自己还问过父亲,为什么叫《多宝塔碑》。不光是我,前些年,儿子学书法的时候,也同样的这样问他爷爷呢。

“你看,颜真卿的字结构严密,一点一划圆整又端庄,一撇一捺之间是不是显得静中有动、动中有静?是不是有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他的字看上去就气势充沛,而且在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豁达之气,这就是颜真卿刚强耿直、朴实敦厚的性格体现。”父亲前些年教儿子学书法时说的话,我记忆犹新。

《多宝塔碑》是颜真卿早期的成名之作,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带着一种气势,让人感觉到虎虎有生气。

父亲曾说,在书法史上,颜真卿是继二王之后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书法家。由于他博采众长,创新突变,才自成一体,所以,他的字气势恢宏,骨力遒劲、气概凛然,与柳公权并称“颜柳”,有“颜筋柳骨”之美誉。

但我认为柳公权的字受颜真卿的影响较大。因而,从某种程度上面看,柳公权的字结构更为严谨,一撇一捺的锋锐尤其明显,之所以称为柳骨,就是看上去骨力更为遒劲,洒脱之外仿佛又有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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