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医生的邻居跟我讲了个事儿。
他的一个病人,挺年轻的姑娘,患了干燥综合症。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病,就是身体分泌的那些汗液、胃液和唾液都是越来越少,导致人消化困难,必须借助专门的导管将类似胃酸的物质输入体内,才能稍稍缓解;更残忍的,这种病人不能见阳光。阳光就像一台榨汗机,会很快耗完病人的体液,就像在榨取一个鲜嫩的苹果,导致病人呼吸衰竭。现在的医术还无法彻底治疗这种病症,在谨慎地反复会诊之后,他们诊断,这个姑娘最多还能再活10个月。
姑娘的病房,窗帘是日夜拉上的,只有镍灯发出淡淡的冷光,只有月光很暗淡的夜晚,病人才可以在护士的陪同下到院子里散步。
医生说,他从没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没见过那样明亮的眼神。每次他进去的时候,都看见那个姑娘在专心致志地涂指甲油,鲜艳通红的那种,和她的苍白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两个多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一则资料,说国外有个患干燥症的病人,生活在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里,活了3年之久。希望这则消息可以使这个姑娘宽慰一些,我打印下来,去找那个医生。
医生听清来意,摇摇头,说没有用了,她已经去了。看着我惊讶的样子,医生叹口气:“她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我们通知了她的父母,但谁也劝不住。后来听说她根本没爬上去,只是在天山脚下的草原骑骑马,病情当场发作,救治无效,没了。挺可惜的,才22岁,听说恋爱都没谈过……”
身患绝症的年轻女孩,让自己的生命提前在明媚阳光下凋谢,该有着怎样的勇气和决心?
医生又说,她和你一样,喜欢读书写东西。在整理病人遗物的时候,整理出来一大堆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每种颜色外面都贴了张小纸条,是她自己给那些指甲油起的名字。其中,淡兰色的,叫做“豆蔻”,银色的,叫做“妖精”,而大红的那支,她起了一个很古典的名字,叫做“与子偕老”。
听得我心酸。
阳光和生命相比,当然生命重要。
但在某些关键时刻,阳光显得那样不可缺少不可代替,甚至用生命去换取也心甘情愿。
她鲜红的指甲油,也许一直是她心底下鲜红的太阳,可是,她不能舍弃的,不仅仅是一种可以检测生命的硬度和质量的阳光,还有尘世每日升起的太阳。
我们健康人每天都能看到触摸到阳光,就像看到触摸很多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只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选择了疏忽,而非珍视。